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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登记表模板

完整的员工入职登记表,含个人基本信息、教育背景、工作经历、家庭成员、薪资福利信息,并附个人信息保护法合规要求、信息收集边界说明、敏感信息单独告知模板、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书、HR使用指南及8个常见问题

⚠️ 免责声明:本模板仅供参考,入职登记涉及个人信息处理,须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建议使用前咨询专业律师。

使用说明(HR 实操)

入职报到当日由员工本人填写;涉及个人信息处理,须配套《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书》与员工书面同意(敏感信息单独告知)。

三步使用

  1. 现场发放纸质或加密 PDF:禁止在公共聊天工具传输完整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。
  2. HR 复核:学历/离职证明与背调结论一致;缺件列清单并约定补交日期。
  3. 录入系统:登记表信息作为社保、公积金、个税申报的初始真源,避免二次录入错误。

延伸:录用通知书 · 社保断缴影响 · 社保计算器

员工入职登记表

______公司员工入职登记表

填表日期:____年__月__日      应聘岗位:________


一、个人基本信息

姓名:________ 性别:________ 出生日期:________ 民族:________
身份证号: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政治面貌:________ 婚姻状况:________ 籍贯:________ 户口性质:________
户籍地址: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现居住地址: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联系电话:________ 电子邮箱:________ 微信号:________ QQ号:________

二、教育背景(从最高学历开始填写)

起止时间 学校名称 专业 学历/学位 证明人及电话
________ —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
________ —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

三、工作经历(最近5年,请完整填写)

起止时间 单位名称 职位 离职原因 证明人及电话
________ —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
________ —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

四、家庭成员及紧急联系人

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
配偶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
紧急联系人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

五、薪资与福利信息

开户银行:________________    银行账号:______________________

期望薪资(税前):________元/月    最低可接受薪资:________元/月


六、其他信息

是否有亲属在本公司工作:☐ 是(姓名:________,部门:________,关系:________) ☐ 否

是否与前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:☐ 是(前单位:________,期限至:________) ☐ 否

是否有犯罪记录:☐ 是(请说明:________________) ☐ 否

是否有重大疾病史或传染病:☐ 是(请说明:________________) ☐ 否

如何获知本公司招聘信息:☐ 招聘网站 ☐ 员工推荐(推荐人:________) ☐ 猎头 ☐ 校园招聘 ☐ 其他:________


七、本人声明

1. 本人保证所填写的上述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如有虚假、隐瞒或遗漏,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2. 本人同意公司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、存储、使用和处理,用于办理入职手续、缴纳社保公积金、发放工资、人事档案管理等与劳动用工相关的目的。

3. 本人知晓并同意公司将对本人进行背景调查,包括但不限于学历核实、工作经历核实、犯罪记录查询等。

4. 本人承诺与原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,不存在未处理完毕的劳动争议或商业秘密纠纷。

5.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,保守公司商业秘密,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。

本人签名:________________      日期:____年__月__日

人力资源部经办人:________________      日期:____年__月__日

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说明

一、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合规要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6条(目的限制原则):

  •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、合理的目的,并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。
  • 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,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3条(告知同意原则):

  •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,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、明确作出。
  •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为订立、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7条(告知义务):

  •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以显著方式、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告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信息、处理目的、处理方式、个人信息的种类、保存期限。

二、入职登记中的信息收集边界

信息类别 是否必要 法律依据/说明
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 必要 劳动合同法第9条,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
联系方式(电话、邮箱、住址) 必要 工作联系、紧急情况通知、法律文书送达所必需
教育背景、工作经历 必要 与岗位胜任力直接相关,影响录用决策
银行卡号 必要 发放工资所必需
家庭成员信息 相对必要 紧急联系人所必需,但不应过度收集亲属工作单位等
政治面貌、婚姻状况 非必要 与工作无直接关联,可能构成就业歧视,建议删除或设为可选项
身高、体重、血型 非必要 特殊岗位(如飞行员、安保)除外,一般岗位不应收集
宗教信仰、性取向 禁止收集 就业歧视风险高,法律明确禁止

三、敏感个人信息的单独告知
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28条(敏感个人信息定义):

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,容易导致自然人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,包括生物识别、宗教信仰、特定身份、医疗健康、金融账户、行踪轨迹等信息,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。

入职场景中涉及的敏感信息及处理要求:

敏感信息类型 是否可收集 特殊处理要求
身份证号(生物识别关联) 可收集 明确告知用于社保缴纳、税务申报;复印件注明"仅供入职使用"
健康状况、疾病史 特定岗位可收集 仅食品、医疗、安保等健康要求岗位;需单独告知目的;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
犯罪记录 特定岗位可收集 仅金融、安保、教育等法律法规要求岗位;需取得候选人书面同意
银行账号 可收集 明确告知仅用于发放工资;不得挪作他用
人脸、指纹信息 谨慎收集 需取得单独同意;告知存储期限;提供删除选项;建议优先使用门禁卡等替代方案

重要提示:收集敏感个人信息必须在入职登记表中单独设置告知条款,由候选人签字确认。建议格式:

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与同意

因办理入职手续需要,公司将收集您的以下敏感个人信息:

  • 身份证号:用于社保缴纳、税务申报、劳动合同备案
  • 银行账号:用于发放工资

上述信息将存储于公司人事档案系统,保存期限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法定保存期限(2-10年不等)。除法律规定或经您同意外,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上述信息。

本人已充分知情并同意上述处理。 签字:________ 日期:________

四、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义务模板
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7条要求告知的内容:

  •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联系方式
  • 处理目的、处理方式、个人信息的种类
  • 保存期限
  • 个人行使权利的联系方式

建议在入职登记表末尾附上"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书":

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书

一、个人信息处理者

公司名称:________ 公司    联系方式:人力资源部 __________

二、处理目的

办理入职手续、签订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、发放工资、人事档案管理、背景调查、工作联系、紧急情况通知。

三、处理方式

纸质档案存档、电子化存储于公司人事管理系统、依法向社保部门、税务部门、公积金中心等政府机构报送。

四、个人信息的种类

基本身份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)、教育背景、工作经历、家庭成员信息、银行账号。

五、保存期限

  • 劳动合同、入职登记表: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劳动关系终止后2年(劳动合同法第50条)
  • 工资支付凭证: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劳动关系终止后2年(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)
  • 社保缴费记录:至少保存30年(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)
  • 人事档案: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劳动关系终止后10年(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)

六、对外提供规则

除以下情形外,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:

  • 依法向社保部门、税务部门、公积金中心、劳动行政部门等政府机构报送
  • 依法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(如背景调查公司、商业保险公司)且已签订保密协议
  • 取得您的单独同意

七、您的权利

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您有权查询、复制、更正、补充、删除您的个人信息。如需行使上述权利,请联系人力资源部。

本人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内容,同意公司按照上述方式处理本人的个人信息。

签字:________________      日期:____年__月__日

HR 使用指南

一、入职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

  • 逐项核对:确保所有必填项均已填写,关键信息(身份证号、银行账号、联系方式)不得留空。
  • 身份证核对:查验身份证原件,核对照片、姓名、身份证号是否一致;复印件注明"仅供入职使用"及日期。
  • 学历证书核对:查验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,必要时通过学信网核实。
  • 离职证明核对:要求提供上一家单位的《离职证明》原件,确认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
  • 签名确认:确保员工在"本人声明"处亲笔签名,注明日期。
  • 背景调查:根据岗位性质,决定是否进行背景调查(高管、财务、涉密岗位建议必做)。

二、个人信息处理合规要点

  • 最小必要原则:仅收集与用工管理直接相关的信息,不收集政治面貌、婚姻状况(除非与岗位相关)、宗教信仰等非必要信息。
  • 告知义务:入职登记表必须附上"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书",明确告知处理目的、方式、保存期限,并由员工签字确认。
  • 敏感信息单独同意:收集身份证号、健康状况、犯罪记录等敏感信息时,必须设置单独告知条款并取得单独同意。
  • 信息安全:入职登记表应存放在带锁的档案柜中,电子档案应设置密码保护;仅HR部门及相关授权人员可查阅。
  • 保存期限:严格遵守法定保存期限(劳动合同、工资凭证2年,社保记录30年),期满后可依法销毁。
  • 删除权:员工离职后,如其要求删除个人信息,应予以删除(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存的除外)。

三、常见问题与风险防范

  • 员工提供虚假信息:入职登记表中明确"本人保证信息真实,如有虚假,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";如发现学历造假、工作经历造假,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。
  •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:入职登记表不能代替劳动合同,必须在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否则面临支付双倍工资风险(劳动合同法第82条)。
  • 与前单位存在竞业限制:入职时询问是否与前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;如存在,要求提供前单位出具的竞业限制解除证明或豁免函,否则可能面临连带责任。
  • 双重劳动关系:询问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;如存在全日制劳动关系,可能影响录用决策(非全日制用工除外)。
  • 个人信息泄露:HR部门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,限制查阅权限,防止员工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露。

常见问题 FAQ

Q1: 入职登记表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?

A: 不可以。入职登记表仅用于收集员工信息,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10条,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(第82条)。

Q2: 可以收集员工的婚姻状况、生育计划吗?

A: 不建议收集。婚姻状况、生育计划与工作无直接关联,收集此类信息可能构成就业歧视(特别是针对女性员工),违反《就业促进法》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。如确有特殊岗位需求(如驻外、高危岗位),需说明正当理由。

Q3: 员工拒绝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怎么办?

A: 应耐心说明用途。身份证号是办理社保、公积金、税务申报的必要信息。如员工仍拒绝,说明无法办理入职手续(无法缴纳社保)。不得强制扣押员工身份证原件(《劳动合同法》第9条明确禁止)。

Q4: 入职登记表需要保存多久?

A: 根据不同材料类型,保存期限不同:

  • 劳动合同、入职登记表: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后2年(《劳动合同法》第50条)
  • 工资支付凭证:2年(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6条)
  • 社保缴费记录:30年(《社会保险法》相关规定)
  • 人事档案:10年(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》)

Q5: 员工离职后可以要求删除个人信息吗?

A: 可以部分删除。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员工有权要求删除其个人信息。但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存的资料(如劳动合同、工资凭证、社保记录)不得删除。建议在员工离职时说明:基础信息将依法保存至法定期限后销毁,联系方式等非必要信息可应要求删除。

Q6: 入职登记表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吗?

A: 可以,在特定情形下。如员工在入职登记表中提供虚假信息(学历造假、工作经历造假),公司可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26条(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)解除劳动合同,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。但需注意:虚假信息必须与录用决策直接相关(如学历造假应聘学历要求岗位)。

Q7: 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孕检报告、乙肝五项吗?

A: 一般不可以。《就业促进法》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。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。对于乙肝病原携带者,《就业促进法》第30条明确禁止歧视,不得强制要求检测乙肝五项(餐饮、医疗等法律规定的特殊岗位除外)。

Q8: 员工入职后发现与前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?

A: 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9条,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建议在入职登记表中要求员工声明"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",如声明虚假,可据此解除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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