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要点
考勤扣款、年度考核、人员聘用
行业概述
民办学校、培训机构的人事管理,在通用劳动制度之外,往往突出教学秩序、师德师风、学年度考核与聘任四条主线。以下要点来自脱敏后的学校人事制度,供教育行业 HR 与校办参考。
考勤与请销假
教师按学校作息上下班,上午、下午预备前集中签到;迟到超过 2 节课按半天假处理,临时外出须填写请假条并由门岗留存。请假分级审批:一天以内报主管主任,一天以上报主管校长;续假或校外请假宜电话请示并返校当日销假。
病事假须提前办理手续并安排好任课、值班、班主任等工作;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可按自动请辞处理。婚假、直系亲属丧假通常按 3 日计,超出部分按一般请假规则。因公外出、学历进修考试假,应凭批条或准考证补办手续,对应时段可不计入请假天数。
临时外出与扣款
临时外出累计满 4 小时可按 1 晌假折算。常见扣款规则包括:请假扣当日基本工资、连续请假按 1.5 倍日薪、旷工双倍、迟到与私自外出定额罚款、未及时销假按日加扣。重大活动、例会、教研与统考期间请假可能加重扣款(婚丧假、进修考试假除外)。
学年度考核(德能勤绩)
考核维度为德、能、勤、绩,重点看教育教学实绩。等次一般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;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受聘人员总数的 15%。量化测评分档常见为:优秀 90 分以上且排名前 15%,合格 70 分以上,基本合格 60 分以上,不合格 60 分以下。
连续旷工、教学事故通报、拒不承担工作量、违纪不改等,可原则上定为不合格;表现较差者可先「告诫」三至六个月。考核结果与聘任、薪级工资、职称评审推荐、先进评选挂钩:连续优秀可优先聘任;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可能调岗、低聘、解除合同或辞退。
人员聘用与回避
聘用应依据编制缺员与教学科研管理需要,控制范围与人数;聘用程序一般为申请、审核报批、填写聘用表、领导签字。制度常要求不聘用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本部门临时工,以降低利益冲突风险。
与通用制度的关系
劳动合同、工伤、解除等仍适用一般规定;学校应在教师手册中明确教学事故、师德(如有偿家教)与纪律处分梯度。可参考本站 #01 人事管理制度及流程 及教育相关专题页。
通用制度参考
通用人事管理流程(招聘、入职、合同、考勤、解除等)见 人事管理制度及流程(#0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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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(脱敏参考版) (Word)
教师考勤请销假、学年度考核四等次、聘任回避等条款的脱敏制度汇编,供民办学校 HR 起稿参考。